智能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巡更管理系統的檢測內容
作者: 來源: 發布時間:2018/01/02 瀏覽:4164
檢測內容:
1)按照巡更路線圖檢查系統的巡更終端、讀卡機的響應功能;
2)現場設備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測試;
3)檢查巡更管理系統編程、修改功能以及撤防、布防功能;
4)檢查系統的運行狀態、信息傳輸、故障報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;
5)檢查巡更管理系統對巡更人員的監督和記錄情況、安全保障措施和對意外情況及時報警的處理手段;
6)對在線聯網式巡更管理系統還需要檢查電子地圖上的顯示信息,遇有故障時的報警信號以及和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等的聯動功能;
7)巡更系統的數據存儲記錄保存時間應滿足管理要求。
巡更終端抽檢的數量應不低于20%且不少于3臺,探測器數量少于3臺時應全部檢測,被抽檢設備的合格率為100%時為合格;系統功能全部檢測、功能符合設計要求為合格,合格率100%時為系統功能檢測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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